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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注意事項

選課相關辦法和操作手冊

真理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真理大學110學年度選課手冊
學生線上選課(初選、加退選)操作手冊
校務資訊系統操作手冊 重大理由加簽申請(學生)

 

真理大學選課辦法」重要事項

第 四 條 各學制學生修習學分數之規定:
 一、日間部及進修教育學士班學生
1. 一至三年級:每學期不得低於 15 學分,且不得高於25 學分。
2. 四年級:每學期不得低於 9 學分,且不得高於 25 學分。
3. 延修學生:每學期無最低修習學分之限,但不得少於 一個科目,最高不得超過 25 學分。
二、碩士班學生修習大學部基礎課程,不採計為畢業學分,不納入學業成績平均。
第 五 條 跨學制選課相關規定:
一、學制
1. 日間部及進修學士班學生得互跨該二學制選讀。
2. 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得互跨該二學制選讀。
3.大學部三、四年級學生經系主任及授課教師同意得選修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二、科目數
每學期跨選之科目數不得超過四(含)門課。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不受此限。
第 七 條 學生得選修本學系課程表外之他學系相關科目,但本學系 所開設之必修科目,學生以在該年級、該班修讀為原則,除因課程衝堂,且經所屬學系系主任核可外,不得換班修讀,重補修者不在此限。各科目有預修或併修規定者,須按規定修習。
第 九 條 學生修習學年課程規定:凡全學年之科目,下學期仍應修習原班,不得任意換班,然重補修者不在此限;僅修一學 期或有一學期成績不及格者,皆不承認其學分;若修習科 目有先修科目限定,而先修科目未曾修讀或修讀成績未達50 分者,不得續修該科目,但若課程為科目Ⅰ與科目Ⅱ狀況則不在此限。
一、 第一次修習時,上學期成績未達 50 分者,不得修習下 學期課程。
二、 重(補)修時,須先修習上學期課程,且該學期成績達50 分(含)以上者,下學期方可續修之。
第 十 條 同一課程,重複修習及格二次以上,僅計算一次學分。

 


常見選課問題說明

  1. 跨學制選課:每學期加(退)選課第二日起,開放跨學制選課作業。
  2. 修讀專業選修課程超過專業選修學分下限,可以認列校定共同選修學分。
  3. 初選期間選課的學分數可以超過25學分,但正式課表出來最多只認列25學分,要多修課程請在開學後依 全校行事曆 於「重大理由加選暨超修申請」期間提出。(校務資訊系統操作手冊 重大理由加簽申請(學生))
  4. 超修需要甚麼重大理由?超修科目2門(含2門)以內問系主任;超修科目2門以上問系主任、教與學中心主任和教務長。
  5. 重補修體育(三)、(四)只能透過加退選,志願序僅適用於大二生
  6. 系上共同時間的意思是系上師生開會、舉辦演講或其他活動的時間,本系專任教師在此時段不排課,學生在系上共同時間可以自由選課。
  7. 進修學士班的企業管理專題(一)(二)不被認列日間學士班的畢業學分。
  8. 未修過日間學士班企業管理專題(一)的日間學士班學生,請勿加選進修學士班的企業管理專題,必須在學年度第2學期加選日間學士班的企業管理專題(一)。
  9. 大二英語讀本請勿自行退課換時段,擅自更動時段換課將不予承認該學分!
  10. 108學年度商管英文重補修辦法,詳見 重補修商管英文公告
  11. 舊生和轉學生要重補修學年必修課,請參閱 重補修課程說明
  12. 延修生註冊選課日期請參閱 全校行事曆

以上說明,若有缺漏,請洽詢班級導師或是到系辦公室由系主任當面回覆,或是自行參考 真理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真理大學選課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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